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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7-07-10 14:50:03 / 已被浏览

办理危险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二)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五)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首次办理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储存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应当出具本单位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的承诺书;

4、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危化品仓储保管员等)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5、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6、安全操作规程清单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7、安全生产责任书(复印件);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安全评价报告书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经安评单位核实确认);

10、企业经营和储存场所平面图;

11、县(市、区)安监局出具的初审意见和请示报告;

12、经营属于监控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变更单位名称、经济类型、单位负责人、经营地址(仅限于不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应提交: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原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3、变更企业名称和变更企业类型的,须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变更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交变更后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

5、变更经营地址的,须提交不存放危险化学品的承诺书、经营场所产权和租赁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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