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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注册有关公司名称攻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10:02:54 / 已被浏览

  外资公司注册怎样命名公司名称?就这么一个表面看来特别简单的一个问题,却难到了很多人,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大家慢慢听我道来是什么原因能够使得大家都栽倒在这个问题上面。

  1.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投资性公司,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投资”字样。

  2.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不冠行业或使用“实业”、“企业”等字样。

  3.列入世界500强的外商投资,允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文字母或不冠行业。

  4.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的,允许企业名称中冠“国际”字样,作为行业修饰语。

  5.外商投资占注册资本85%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行业之前或行业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企业名称中一般不得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全国”、“国家”、“国际”字样。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只有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样:全国性公司;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它企业。这些条件主要适用于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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