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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资注册有关备案管理申报范围政策解析

发布时间:2018-06-14 11:41:47 / 已被浏览

  上海外资注册有关备案管理的申报范围政策内容解析,帮助更多的人了解上海外资注册相关内容、更多外资企业进入中国,致力于推动更好的经济发展。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适用备案管理的,应按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通过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以下简称《设立申报表》)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表》(以下简称《变更申报表》)。其中,由于并购、吸收合并等方式,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填报《设立申报表》。

  发生以下变更事项的,应由外商投资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表》(以下简称《变更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一)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经营期限、投资行业、业务类型、经营范围、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进口设备减免税范围、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组织机构构成、法定代表人、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变更;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姓名(名称)、国籍/地区或地址(注册地或注册地址)、证照类型及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资金来源地、投资者类型变更;

  (三)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交易基本信息变更;

  (四)股权(股份)、合作权益变更;

  (五)合并、分立、终止;

  (六)外资企业财产权益对外抵押转让;

  (七)中外合作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

  (八)中外合作企业委托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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