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重点群体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处于延续执行期: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文盘点适用条件、扣减顺序与操作要点。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
- 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
-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的人员;
- 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类院校)。
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不含雇工,或按政策规定口径执行)的,即可申请税费扣减。
二、扣减的标准与顺序
以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部分地区按授权上浮执行,具体以属地文件为准),在3年内按以下顺序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扣减顺序不可颠倒:增值税尚有应纳税额时先扣增值税,不足部分再依次往下扣。年度扣减限额当年有效,未用完部分不结转。
三、企业招用也有优惠
与创业扣减对称,企业招用上述重点群体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的,也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创业侧与就业侧组合发力,是就业优先政策在税收端的体现。招用侧的具体定额标准以现行文件为准,企业可对照在职员工名册排查可享人员。
四、怎么申请?
享受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创业者先通过脱贫人口信息、失业登记或毕业证书等完成身份佐证材料准备;在申报个体经营税费时按限额扣减;留存身份证明、经营证照等备查资料。部分情形需先取得人社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属地口径略有差异,办理前建议先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办税服务厅。
五、常见误区
- 把“每户每年24000元”理解为直接发钱——它是税费扣减限额,前提是有相应应纳税费;
- 雇工经营的个体户未对照口径确认适用范围;
- 三年期限按“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计算,跨期后未及时停止扣减;
- 身份证明材料不齐导致备查环节被动。
六、结语
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与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形成组合支持。创业者与其凭感觉办税,不如先把政策地图梳理清楚,把该享的优惠一次性用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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