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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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境入境管理规定9月15日起施行:中介服务实行备案 国务院令第841号《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规范出境入境中介服务,中介机构须在15日内向所在地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 上海2026年外经贸专项资金吸引外资实施细则怎么报 上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印发《2026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吸引外资)实施细则》,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支持外资企业在沪发展。本文梳理细则要点与申报注意事项。
- 对外投资迎来首部行政法规:7月1日施行,企业全链条合规升级 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对外投资领域首部行政法规。新规将监管从流程准入节点升级为全链条合规中枢,发改管项目、商务管主体、外汇管资金三道关协同。本文解读新规要点与合规影响。
-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新政在沪落地:首批备案完成意味着什么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新政在上海落地,首批跨国公司完成低版本资金池备案。本文解读政策要点:降门槛、扩覆盖,以及跨国公司在华资金管理的新选择。
- 上海发布202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吸引外资方向怎么支持 上海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印发2026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吸引外资)实施细则,明确支持方向、申报条件与资金安排。本文解读细则要点,为外资企业与招商主体提供申报参考。
- 再投资设立境内公司时,外商投资信息报告要报哪些项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再投资设立公司,应按规定报送投资信息。本文依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解读外资再投资的报送主体、报送内容、时限要求与未报送的合规风险。
-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应同时办理债权人通知和信息报告 减资是登记事项,须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办理变更登记;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按商务主管部门规则另报。两套材料上的减资额、股东和日期必须一致,不能只做其中一项。
- 中外合资的合资合同和章程条款打架,登记机关认哪一份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或变更时,以依法提交并获准登记的章程为准。合资合同与章程在股东、出资、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上不一致的,应在申报前改成同一套文本,不能指望登记机关“两份都认”。
- 外资股权转让,信息报告和市场主体变更为什么要对同一套股权结构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动,通常既要按市场主体登记办理变更,也要按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报送。两套材料上的股东、出资额和变动日期必须一致,不能先改执照再漏报。
- 境外投资者用中国境内企业分配利润再投资,预提所得税何时可以递延 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在境内直接投资,可按现行公告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必须满足直接投资、连续持有等条件,不能把借款或转股包装成再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