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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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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号公告后外籍个人分红不再免税:支付企业要改什么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延续多年的外籍个人股息红利免税政策正式调整。

一、政策核心变化

此前,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长期享受免税待遇;新政实施后,此类所得统一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境内外个人取得股息红利的个税规则由此进一步拉平,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性与统一性增强。

二、扣缴与申报安排

  • 代扣代缴: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应当代扣代缴税款;
  • 申报期限: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 未扣缴情形:企业未扣缴税款的,取得股息红利的外籍个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自行申报缴纳;
  • 协定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依法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三、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新政直接影响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外籍个人股东实际到手的股息红利将因个税而减少,企业在制定分红政策时需统筹考虑税负。对采用VIE架构、红筹架构或设有多层持股平台的外资企业,还需逐层梳理股息分配路径上的纳税义务,避免应扣未扣风险。

四、政策建议

对外商投资企业:一是更新分红流程,将个税代扣代缴纳入分配方案;二是及时修订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的税务条款;三是涉及外籍高管的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应同步评估个人所得税影响。对计划进行利润分配的外资企业,建议结合税收协定的,提前做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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