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上海聚儒 官方网站 企业一站式综合专业服务平台,业务咨询电话:+86 21-68881812

旗下分站:商标注册English

优惠政策

News Detail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延续:预缴申报直接享受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以内的部分,个税减半征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约5%。关键点是:今年10月预缴申报时即可直接享受,无需等到汇算清缴。

一、两项核心优惠内容

  • 个体户个税减半: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 小微企业实际税负约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现行政策计算,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约为5%,政策执行期限同样到2027年底。

二、10月预缴就能享受

个体户个税减半政策在预缴环节即可直接享受:个体工商户按月或按季预缴时,系统会自动计算减半优惠,不需要等到年度汇算清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同样按优惠后税负直接计算。这意味着本月开始的第3季度(10月)预缴申报,企业即可真金白银地感受到减税效果。

三、享受条件与注意事项

  • 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以“经营所得”口径核定,200万元以内部分享受减半;
  • 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需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 享受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纳税人应留存好从业人数、资产、收入等证明材料;
  •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衔接时,优惠口径以当地税务机关执行为准。

四、企业可做的动作

10月预缴申报在即,个体户与小微企业主建议提前整理账目、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确保优惠足额享受;同时按“留存备查”要求把相关材料归档,避免后续税务核查时材料缺失。

上海聚儒提供代理记账涉税服务,可协助个体户与小微企业完成账务梳理与申报测算,欢迎致电+86 21-68881812咨询。

更多优惠政策解读,欢迎关注聚儒资讯中心

上海聚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相关咨询。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188号汤臣中心B栋305、308、310、312室,电话+86 21-68881812、+86 21-68881813。具体路径与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