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以内的部分,个税减半征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约5%。关键点是:今年10月预缴申报时即可直接享受,无需等到汇算清缴。
一、两项核心优惠内容
- 个体户个税减半: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 小微企业实际税负约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现行政策计算,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约为5%,政策执行期限同样到2027年底。
二、10月预缴就能享受
个体户个税减半政策在预缴环节即可直接享受:个体工商户按月或按季预缴时,系统会自动计算减半优惠,不需要等到年度汇算清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同样按优惠后税负直接计算。这意味着本月开始的第3季度(10月)预缴申报,企业即可真金白银地感受到减税效果。
三、享受条件与注意事项
- 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以“经营所得”口径核定,200万元以内部分享受减半;
- 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需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 享受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纳税人应留存好从业人数、资产、收入等证明材料;
-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衔接时,优惠口径以当地税务机关执行为准。
四、企业可做的动作
10月预缴申报在即,个体户与小微企业主建议提前整理账目、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确保优惠足额享受;同时按“留存备查”要求把相关材料归档,避免后续税务核查时材料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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