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稳就业、保市场主体的重要力量。2026年,国家延续实施多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实际税负低至5%、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减按1%等,多项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文系统盘点这些红利。
一、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实际税负5%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须同时满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双重优惠
- 起征点优惠: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 征收率优惠: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减按1%征收;
- 注意事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享受免税;销售额口径为全部销售额(含免税部分)。
三、其他相关优惠:税负多维度减轻
小微企业还可关注: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银行端优惠,间接降低融资成本);"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具体以当地执行口径为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税减半等。政策各有适用条件,需对照判断。
四、享受优惠的注意事项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超标(月超10万或季度超30万)后应如实申报,避免虚报免税;
- 小型微利企业应在申报时如实填写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年度汇算时数据一致性核查;
- 个体工商户与小微企业身份不同,享受的政策口径不同,企业设立时应提前规划主体类型。
五、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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