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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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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应同时办理债权人通知和信息报告

外商投资企业减少注册资本,不是改章程里的一个数字就结束。减资要走市场主体变更,并依法通知债权人;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是另一张表,投资信息、注册资本变动要按当期规则报送。两套材料上的减资额、股东和日期必须一致。

上海聚儒先画减资前后股权和出资图,再排通知、登记和报告的顺序。登记完成不等于外汇和银行手续完成。完税、股东身份和报告系统不一致,把资金汇给境外股东时可能被拒。审核结果以各部门为准。债权人通知清单和减资额应在递件前与章程修正案对成同一套数字。

登记和债权人通知按公司法办理

注册资本、章程和股东出资额属于登记事项的,走外资变更。债权人通知、公告和债务清偿或担保安排按公司法办理,不能用内部决议代替对债权人的通知。

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和股东认缴实缴记载,应与章程修正案一致。中英文文本冲突,是补正高频原因。

信息报告不能用变更登记回执代替

投资信息、注册资本变动等按《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及当期填报规则报送,口径见外资政策法规。只改执照、不报系统,下一轮变更、年报和银行核验会对不上。

利润分配或减资款汇出境外,还要另核税务和银行材料。登记完成只说明市场主体事项已变,不说明资金已经可以出境。

减资款汇出境外要对完税和股东身份

执照股东与报告系统、银行尽调不一致,汇出申请通常无法通过。上海聚儒对照三套数字,不协助跳过债权人通知。

能否办结以市场监管、商务主管部门、银行和税务机关审核为准。减资前后的股权图、债权人通知清单和报告系统填报口径,应在递件前对成同一套数字,缺一项就补正。

减资额、股东和日期在登记、债权人通知和信息报告三套材料里必须能对上,缺一项就补正。

债权人通知做了,信息报告能不能省? 不能互相替代。减资登记和信息报告都要按当期规则办理。

减资登记完成,钱是不是就可以汇给境外股东? 不是。还要核完税、股东身份和银行审核,报告系统也要对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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