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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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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入境管理规定9月15日起施行:中介服务实行备案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41号)已于2026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经2026年6月29日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通过,共19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制定,主要包括健全出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完善人员出境入境管理制度措施、规范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等核心内容。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机构应自设立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一、规定出台背景

该规定于2026年7月22日由国务院公布,自9月15日起施行。此前,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曾依据《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管理,该办法已于2018年11月10日废止,此后出入境中介服务领域一度缺乏国务院层面的专门法规。841号令的出台填补了这一制度空白,首次将出入境中介服务纳入国务院层面的法规管理。

二、核心内容:三大制度框架

  • 出境安全风险防范:健全出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出境行为加强审查;
  • 人员出境入境管理:完善人员出境入境管理制度措施,明确各类人员出入境的审批流程和管理要求;
  • 中介服务规范:国家对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机构应自设立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三、中介机构备案要点

841号令明确,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各地正在积极落实:如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已于9月15日开通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备案网上预申报服务。中介机构应在设立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将面临监管处罚。这一制度将"出国中介"第一次写进国务院层面的法规,从"无人管"到"有监管",对规范经营的机构是利好,对靠信息不对称谋利的机构则是收紧。

四、对涉外企业的影响

对于涉及跨境人员往来的外资企业、涉外机构而言,841号令的实施意味着出境入境管理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企业应关注:一是涉及外籍员工来华的签证和居留手续是否符合新规要求;二是如委托出入境中介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应选择已完成备案的正规机构;三是企业自身如涉及出入境中介服务业务,应及时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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