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2026年第26号公告,规范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明确,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对限售股成本原值核定规则作出新老划断安排。本文梳理要点。
一、新规核心:限售股转让所得按20%征税
公告第一条明确,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公告所称限售股,包括财税〔2009〕167号等文件规定的各类限售股。这一税率与此前政策一致,新规的重点在于对成本原值、核定规则等征管细节作出规范。
二、成本原值核定:新老划断
公告对限售股成本原值核定采取"新老划断"方式:对于2026年8月28日前已办理初始登记且未申报过成本原值的限售股,按一定方式核定成本;此后新形成的限售股,要求更严格地提供成本证明。这意味着历史持股的成本确认口径将更趋规范,减持前核算税负更可预期。
三、对企业股东与高管的启示
- 减持规划:持有限售股的个人股东、高管减持前应测算税负,合理安排减持节奏与方式;
- 凭证管理:保留取得限售股时的成本凭证(增资协议、转让合同、缴款凭证等),便于成本扣除;
- 代扣义务:证券机构在转让环节代扣个税时,依据核定的成本计算,个人如有异议可及时核实。
四、实务建议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的个人,建议尽早梳理持股成本资料,若涉及新老划断适用,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或证券机构确认口径。企业层面,涉及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可同步评估对个税成本的影响。上海聚儒提供公司变更、公司注册及代理记账服务,欢迎联系热线+86 21-6888181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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