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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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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企业扣缴新规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依据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对企业向境内自然人支付应税款项时的增值税代扣代缴作出系统规定。这是增值税法施行后配套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

一、为何出台这个办法?

2026年《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施行后,境内单位向其他个人(自然人)采购服务、支付劳务报酬等应税行为如何扣缴增值税,需要更明确的规则。本《办法》正是对增值税法代扣代缴条款的配套细化,帮助企业规范"向个人付款"环节的税务处理,也保障自然人不因分散、零散收入而漏缴。

二、核心内容:扣缴范围、方式与申报

  • 扣缴情形:境内单位向其他个人支付应税服务、劳务等款项,符合规定情形的,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
  • 计税规则: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征收率计算应扣税款;
  • 申报时限:扣缴义务人应在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 申报表单:配套公告明确申报表填报方式,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三、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企业常见场景包括:支付兼职顾问费、专家讲课费、个人设计/咨询服务费、劳务报酬等。以往部分企业仅关注代扣代缴个税,忽略增值税环节;新办法实施后,财务需同时把增值税扣缴纳入流程,做到"个税+增值税"双扣缴,台账、凭证、申报三者匹配,避免漏扣、错扣。

四、实务建议

建议企业按三个步骤自查:一是梳理"向个人付款"的合同与业务清单;二是逐项判断是否触发代扣义务;三是更新财务系统与申报模板,确保次月15日内完成申报。上海聚儒提供代理记账、涉税服务等专业支持,帮助企业落实新规、规范申报,欢迎致电+86 21-6888181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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