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26修订)》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在缴存、提取、监督等环节作出完善,并明确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确定住房公积金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对用人单位而言,公积金合规正式纳入更系统的信用管理框架。
一、条例修订的背景
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多年,缴存覆盖不全、争议处理依据分散等问题在实践中逐步显现。2026修订版在既有框架下细化规则,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信用管理条款:主管部门确定公积金领域公共信用信息,意味着欠缴、拒缴等行为的信息归集与共享有了更明确的制度基础。
二、企业的缴存义务要点
- 缴存主体: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
- 缴存基数与比例: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基数,在规定区间内执行缴存比例,各地有具体标准;
- 按时足额: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三、信用管理新要求的影响
公共信用信息机制下,单位的公积金违规行为可能被归集、公示并与惩戒措施挂钩,影响信用评价与融资、招投标等场景。这把公积金合规从"劳动用工问题"提升到了"企业信用资产"的层面,违规成本显著上升。
四、企业合规清单
- 核对在职员工公积金账户开设情况,应缴尽缴;
- 按年度基数调整通知及时调整缴存基数;
- 员工入职离职的增减员手续按时办理;
- 欠缴历史的,尽早与公积金中心沟通补缴方案。
公积金缴存与社保、个税共同构成用工合规的铁三角。上海聚儒为企业提供人事配套与财税一站式服务,日常账务处理可交由代理记账团队,用工主体的设立与变更可通过公司注册、公司变更服务办理。咨询热线+86 21-68881812。
更多政策法规动态,欢迎关注聚儒资讯中心。
上海聚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相关咨询。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188号汤臣中心B栋305、308、310、312室,电话+86 21-68881812、+86 21-68881813。具体路径与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